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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藏社会、经济和人权事业不断取得进展
2004-04-21 00:00

  1959年之前14世达赖统治下的旧西藏,是一个比欧洲中世纪还要黑暗的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社会。占西藏人口不到5%的官家、贵族和寺院上层僧侣三大领主,占有西藏的全部耕地、牧场、森林、山川以及大部分牲畜,操纵着西藏广大人民生杀予夺大权,农奴和奴隶毫无人身自由和政治地位可言。1959年西藏实行民主改革,废除了反动落后的封建农奴制,百万农奴和奴隶翻身做了西藏的主人,西藏跨入了社会主义社会。1965年西藏自治区的建立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西藏的实行,从制度上保障了西藏人民平等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政治权利,西藏从此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。

  西藏自治区成立30多年来,自治区人民不仅与全国人民一样,享有宪法所规定的全部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,而且依法享有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各种特有权利。西藏民族干部队伍迅速壮大,1998年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干部占全区干部总数的74.9%。西藏妇女与男子一样享有广泛的参政权利,目前妇女干部占全区干部总数的32.8%。西藏人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受到尊重和保护。自80年代以来,国家已拨款3亿多人民币及大量黄金、白银等物资用于维修、保护布达拉宫、大昭寺等寺庙。西藏现有1700多处宗教活动场所,确保了西藏广大信教群众正常宗教活动的开展。中央政府一贯重视、保护和发展西藏的优秀传统文化,采取了一系列尊重、保护和繁荣民族传统文化的措施。对西藏文化遗产和民间艺术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普查、收集、整理、研究和出版;对学习、使用藏语文和双语文(汉、藏)教学作了明确规定,切实保障了藏民族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的自由。中央政府尊重藏族的风俗习惯,对西藏的计划生育采取特殊的政策。只在藏族干部职工中提倡计划生育;对占全区88%的农牧民从未实行计划生育,只向他们宣传合理生育,优生优育;对西藏边境人口少的地区,则未进行计划生育的宣传。西藏的人口出生率、自然增长率多年来一直高于全国平均水平。1959年至1998年间,西藏人口增加了123.36万人,增长率达193.98%,是西藏本世纪以来人口增长最快时期。藏族人口始终占西藏总人口的绝大多数。

  为促进西藏快速和全面发展,中央政府制定并采取了全国支援西藏等一系列特殊政策和优惠措施,给予巨额财政拨款、基建投资和专项补贴,并免征税收。从50年代到1997年,中央政府共向西藏投入400多亿元,并调动大量物资进藏。近年来,中央政府给西藏的财政定额补贴每年达12亿元以上。继1984年全国9省市援建西藏43项工程后,1994年中央政府和全国各地又无偿援建62项工程,总投资达40亿元,现已基本竣工并投入使用。与此同时,还派出大批援藏干部和技术人员,开展了15个省市对口支援西藏工作。这些都有力地推动了西藏社会经济的发展。1998年,西藏全区国内生产总值达91.18亿元,比1959年增长47.1倍;工业总产值达13.65亿元,比1959年增长31倍;粮食总产量达85万吨,牲畜总头数达2210万头(只),农牧业总产值为43.8亿元,比1959年增长30.4倍。商业、旅游业兴旺;交通、通讯、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迅速;教育、科技事业蒸蒸日上,优秀的传统文化得到继承和发展。全区已拥有各级各类学校4365所,在校学生40多万人,适龄儿童入学率达81.3%,文盲率从1959年以前的97%下降了47个百分点。卫生医疗状况得到显著改善。西藏现有卫生机构1300多个,比1959年增加了20倍;医院床位6700多张;专业卫生工作人员1万余人;平均每千人拥有病床和卫生技术人员数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;人均预期寿命由过去的35岁增加到67岁。西藏人民的生活水平有了显著提高。农牧民的温饱问题已基本解决,人均纯收入达到1158元,50%的农牧民生活已走向小康阶段;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98年达到5438元,超过全国平均水平。目前,西藏局势稳定,经济发展,社会进步,民族团结,人民安居乐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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