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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轮功是一个具有极端倾向的邪教组织
2004-04-21 00:00

  “法轮功”宣扬歪理邪说,蛊惑无知信徒以极端手段达到“升天圆满”,残害生命,危害社会,是不折不扣的具有极端倾向的邪教组织。下面列举的是其大量极端恐怖案例中的一小部分:

  2001年1月23日,7名“法轮功”痴迷者在天安门广场集体自焚(2人自焚未遂,1人当场死亡,4人大面积重度烧伤,其中小女孩刘思影经抢救无效,于2001年3月17日死亡)。

  窦振洋、王洪军系辽宁抚顺“法轮功”顽固分子,因对政府依法处理“法轮功”违法犯罪活动不满,经密谋由窦拨打市长公开电话,要求释放被审查的参与非法聚集活动的“法轮功”分子。恐吓未果后阴谋颠覆列车,逼政府让步。两人于2001年1月19日和1月23日两次在铁路上设置障碍物,导致吉林至天津的2224次旅客列车及545401次重载机车受损,险些倾覆,直接经济损失7.6万余元。

  2000年4月5日上午,河北省秦皇岛市柳江煤矿职工、“法轮功”顽固分子李海丰,携带炸药,欲在北京天安门广场引爆,被公安机关抓获。据李海丰交代:之所以要到天安门广场来爆炸,就是因为这里是首都,人多,影响面大,在这里以自杀的形式“护法”最能达到预期目的。

  1999年初,山东省威海市长虹电工机械有限公司职工董宁(男,26岁)认为自己练“法轮大法”已经“圆满”,决定先杀人再自杀,“度人度己”。1月7日,董在车间乘工友小刘不备,拿起一个模具朝刘头部猛击,由于紧张没有击中要害,刘迅速逃离现场。董又回家拿起菜刀朝其父砍去,未能砍中。情急之下,董抄刀闯入邻居、76岁的退休干部姜文彩家,将姜和姜的儿子刺伤。

  重庆市双石镇饮食个体户龙刚练习“法轮功”后,认为地球就要毁灭,非常害怕。1999年7月17日,龙为“避难”,怀抱着自己6岁的儿子,跳河自杀。龙的儿子被及时救出脱险,龙死亡。

  1998年4月8日,山东省新泰市泰山机械厂工人王安收(男,36岁)因不满其父阻止他练功,拿扁担和铁锹对其砸了100多下,活活将其父砸死。

  1998年2月26日,江苏省吴江市供销社职工吴德桥(男,36岁)在家练功时,感觉自己已经成佛。当其妻沈玉珍制止其练功时,吴认为在练功时有女人在身边会受影响,就拿起菜刀对沈连砍数刀,将其杀死。

  河北省承德市“法轮功”练习者李亭(不满18岁)认为父母是“魔”,于1999年3月20日用刀在家中将他们杀害。

  2000年2月6日,广东省番禺市榄核镇大生村“法轮功”练习者袁润甜持刀闯入五保户黄带胜家中,向黄面部连砍两刀,将其砍伤。黄与袁连话都没有讲过,但袁认为黄在另外的空间侵犯并伤害了她,是“魔”,一定要除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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